產品介紹:
項目貸款是指符合以下特征的貸款:
(一)貸款用途通常是用于建造一個或一組大型生產裝置、基礎設施、房地產項目或其他項目,包括對在建或已建項目的再融資;
(二)借款人通常是為建設、經營該項目或為該項目融資而專門組建的企事業法人,包括主要從事該項目建設、經營或融資的既有企事業法人;
(三)還款資金來源主要依賴該項目產生的銷售收入、補貼收入或其他收入,一般無其他還款來源。
產品說明:
(一)期限:在審慎評估項目風險和償債能力的基礎上,根據項目預期現金流、投資回報期、項目貸款金額等因素合理確定,原則上不得超過五年。
(二)額度:綜合考慮項目投資需求、資本金比例、預期現金流、項目風險水平以及本行風險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。
(三)利率:應按照人民銀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利率定價管理規定,根據風險收益匹配原則合理確定。
申請條件:
(一)借款人依法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準登記;
(二)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,無重大不良記錄;
(三)借款人在我行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;
(四)國家對擬投資項目有投資主體資格或經營資質要求的,應符合其要求;
(五)項目應符合國家產業、國土、環保及節能減排、資源、城市總體規劃、區域控制性詳細規劃及其他相關政策的要求;
(六)項目已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審批、核準或備案手續;
(七)項目資本金比例符合國家相關規定,其中房地產開發貸款項目資本金不得低于項目總投資的30%;
(八)借款用途及還款來源明確、合法;
(九)本行要求的其他條件。
辦理流程:
具體辦理條件及程序以我行各分支機構及業務部門相關規定為準。